鲁迅的生活之一
by 许广平简单一句,鲁迅的日常生活是平民化的。
燕窝,银耳等食品,他是并不如一般人那样看重的。还有一种食品他讨厌,那就是“莲子羹”。绍兴人的老例,过新年做媳妇的是要拿莲子羹奉献给一切亲属朋友的,因之媳妇儿就只会做这一手。这些毫无意义的陋习,使他见了莲子羹就摇头。因之绝对不要吃。有时起得迟了,或者因事耽搁了正当用膳的时间,他愿意简单地吃碗蛋炒饭。“蟹壳黄”之类的烧饼,更是他的爱好品,也时常买一些来请客吃。嫩的黄瓜,也是他当水果吃的嗜好品,他爱那爽脆夹些泥土气味的农民食物。他欢喜吃新鲜的东西,不赞成绍兴人的腌菜,干菜,鱼干等等的制品。他说:“干菜和腌制的东西,都是代表农村产品,而罐头之类,是外来的文明,却是工业品。中国大部分保存食物的方法,还没有脱出农业时代。”但是他对于绍兴的臭豆腐,臭千张(豆腐的薄片)等这些臭东西却又爱吃,而且我也学会了。
衣服他是绝对要穿布制的,破的补一大块也一样的穿出来。为了衣着的随便,于是乎在十里洋场的上海,他到医院给朋友当翻译,医院里面的人就当他是吃翻译饭的,大敲其病人的竹杠; 到印刷所接洽印件,或到制版公司去制锌版,人家当他是商店里的跑街或伙计;到外国人的公寓去拜访,电梯司机人就当他是 Boy,不准他乘电梯,要他一步步跑到九层的楼上。这些待遇,他并不恼怒,有时却把它当作笑话的资料。
在学生时代,他最高兴回忆到的是十多岁在南京,大约那时学生和警察的制服相仿,而又都是吃的官饷罢,每逢他们走到外面,路见不平因而出来干涉的时候,警察总是站在学生这一面的。后来见到学生们请愿的时候,警察把学生当敌人一样看待,真使鲁迅感慨之至,这也是“一代不如一代”罢!那时他最得意的是骑马,据说程度还不错,敢于和旗人子弟竞赛(清朝时旗人子弟是以善于骑射自豪的,对于汉人善骑马的不很满意)。有一回就因竞赛而吃旗人暗算(他们把腿搁到马颈上,很快地奔驰过来,用马鞍来迅速地刮别人的腿脚,有时甚至可以刮断的),几乎跌下马来。由于好奇心胜,他会注意人们所忽略的,有一回在南京看到墙上贴有类似广告的一个纸印茶壶,接连地看到了好多次,他就沿着茶壶嘴的方向走,每逢到十字路口,茶壶就象示路牌似地安放在那里,照着这指示,愈走愈远,愈远愈荒僻,有些可怕,不敢再寻究竟了。过后细想,他以为一定是秘密组织者的符号,如果孟浪走到,是很危险的。
从南京回绍兴去省亲,通常坐的“长江船”,做学生时,他经济并不充裕,舖盖行李,照例是自己拿,绝对不肯花些钱,叫脚夫代劳的。在船舱里,一向的积习是有人先到,一件破衣,一条绳子,或一支担杆,各占一个床位。他一任那些强横者的恐吓,决不肯出钱来买床位,宁可守住行李,坐在行李上装打盹,毫不理睬。等到船快开了,那些强横者赶他也不动,到最后,强横者没法子,只好拿着绳担和衣服,愤愤而去,任凭他从容地拣选最好的床位,打开舖盖,舒舒服服地休息。这里他也利用“韧”的战略,他始终不畏强暴地和恶势力争斗,从做学生起就如此的。
在旅途上,他的生活比平常较闲些。大约这时他不执笔写字,暂时可以休息,所以路上食量较在家好,而且也不晕船。如果能够利用旅行来调剂他的生活,对于身心一定都有益处,可惜他没法子打破上海生活时期天罗地网似地密密重重的密令通缉,因之到了临死前,还没法离沪休养去。他的行李,在出门前是自己检点,预备,甚至卷舖盖,捆绳子,都是自忌动手,都捆得坚实,紧凑,齐整,象他的包扎书籍一样。最后两次的回京省亲,年纪虽然大了,也还是如此。亲力亲为,无分大细,也不骄,也不馁。一九三一年,避难住在旅馆的时候,有一位叫老杨的工友,当他是老教书先生,天天跟他围炉子谈天,叫他代写家书,简直不晓得他是鲁迅,这就是十足的鲁迅。
原载一九三九年十月二十五日上海《职业生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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