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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风闻有我的老同学玄同其人者,往往背地里褒贬我,褒固无妨,而又有贬,则岂不可气呢?今天寻出漏洞,虽然与我无干,但也就来回敬一箭罢:报仇雪恨,之义也。

    他在第二期上说,有某人挖苦的对联“不战,不和,不守;不死,不降,不走。”大概可以作为中国人“持中”的真相之说明。我以为这是不对的。

    夫近乎“持中”的态度大概有二:一者“非彼即此”,二者“可彼可此”也。前者是无主意,不盲从,不附势,或者别有独特的见解;但境遇是很危险的,所以终至于败亡,虽然他不过是无主意。后者则是“骑墙”,或是极巧妙的“随风倒”了,然而在中国最得法,所以中国人的“持中”大概是这个。倘改篡了旧对联来说明,就该是:

    “似战,似和,似守;

    似死,似降,似走。”

    于是玄同即应据精神文明法律第九万三千八百九十四条,治以“误解真相,惑世诬民”之罪了。但因为文中用有“大概”二字,可以酌给末减:这两个字是我也很喜欢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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