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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看了先生的一篇《杀错了人》,觉得很痛快,但往回一想,又觉得有些还不免是愤激之谈了,所以想提出几句异议——

    在辛亥革命之后,大杀党人,从那方面看来,是一点没有杀错的,因为他正是一个假革命的反革命者。

    错的是革命者受了骗,以为他真是一个筋斗,从北洋大臣变了革命家了,于是引为同调,流了大家的血,将他浮上总统的宝位去。到二次革命时,表面上好像他又是一个筋斗,从“国民公仆”变了吸血魔王似的。其实不然,他不过又显了本相。

    于是杀,杀,杀。北京城里,连饭店客栈中,都满布了侦探;还有“军政执法处”,只见受了嫌疑而被捕的青年送进去,却从不见他们活着走出来;还有,《》上,是天天看见党人脱党的广告,说是先前为友人所拉,误入该党,现在自知迷谬,从此脱离,要洗心革面的做好人了。

    不久就证明了杀人的没有杀错,他要做皇帝了。

    这事情,一转眼竟已经是二十年,现在二十来岁的青年,那时还在吸奶,时光是多么飞快呵。

    但是,自己要做皇帝,为什么留下他真正对头的旧皇帝呢?这无须多议论,只要看现在的军阀混战就知道。他们打得你死我活,好像不共戴天似的,但到后来,只要一个“下野”了,也就会客客气气的,然而对于革命者呢,即使没有打过仗,也决不肯放过一个。他们知道得很清楚。

    所以我想,中国革命的闹成这模样,并不是因为他们“杀错了人”,倒是因为我们看错了人。

    临末,对于“多杀中年以上的人”的主张,我也有一点异议,但因为自己早在“中年以上”了,为避免嫌疑起见,只将眼睛看着地面罢。

    四月十日。

    记得原稿在“客客气气的”之下,尚有“说不定在出洋的时候,还要大开欢送会”这类意思的句子,后被删去了。

    四月十二日记。

    【备考】:杀错了人

    前日某报载某君述长春归客的谈话,说:日人在伪国已经完成“专卖鸦片”和“统一币制”的两大政策。这两件事,从前在老张小张时代,大家认为无法整理,现在他们一举手之间,办得有头有绪。所以某君叹息道:“愚尝与东北人士论币制紊乱之害,咸以积重难返,诿为难办;何以日人一刹那间,即毕乃事?‘是不为也,非不能也。’此为国人一大病根!”

    岂独“病根”而已哉!中华民族的灭亡和中华民国的颠覆,也就在这肺痨病上。一个社会,一个民族,到了衰老期,什么都“积重难返”,所以非“革命”不可。革命是社会的突变过程;在过程中,好人,坏人,与不好不坏的人,总要杀了一些。杀了一些人,并不是没有代价的:于社会起了隔离作用,旧的社会和新的社会截然分成两段,恶的势力不会传染到新的组织中来。所以革命杀人应该有标准,应该多杀中年以上的人,多杀代表旧势力的人。法国大革命的成功,即在大恐慌时期的扫荡旧势力。

    可是中国每一回的革命,总是反了常态。许多青年因为参加革命运动,做了牺牲;革命进程中,旧势力一时躲开去,一些也不曾铲除掉;革命成功以后,旧势力重复涌了出来,又把青年来做牺牲品,杀了一大批。先生辛辛苦苦做了十来年革命工作,辛亥革命成功了,拿大权,天天杀党人,甚至连十五六岁的孩子都要杀;这样的革命,不但不起隔离作用,简直替旧势力作保镖;因此民国以来,只有暮气,没有朝气,任何事业,都不必谈改革,一谈改革,必“积重难返,诿为难办”。其恶势力一直注到现在。

    这种反常状态,我名之曰“杀错了人”。我常和朋友说:“不流血的革命是没有的,但‘流血’不可流错了人。早杀溥仪,多杀郑孝胥之流,方是邦国之大幸。若乱杀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,倒行逆施,斫丧社会元气,就可以得‘亡国灭种’的‘眼前报’。”

    ,四月十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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