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〇九
by 鲁迅广平兄:
五日寄一信,想当先到了。今天得十二月卅日信,所以再来写几句。
中大拟请你作助教,并非伏园故意谋来,和你开玩笑的,看我前次附上的两信便知,因为这原是李逢吉的遗缺,现在正空着。北大和厦大的助教,平时并不授课,厦大的规定是教授请假半年或几月时,间或由助教代课,但这样的事是很少见的,我想中大当不至于特别罢。况且教授编而助教讲,也太不近情理,足下所闻,殆谣言也。即非谣言,亦有法想,似乎无须神经过敏。未发聘书,想也不至于中变,其于上遂亦然。我想中学职员可不必去做,即有中变,我当托人另行设法。
至于引为同事,恐因谣言而牵连自己,——我真奇怪,这是你因为碰了钉子,变成神经过敏,还是广州情形,确是如此的呢?倘是后者,那么,在广州做人,要比北京还难了。不过我是不管这些的,我被各色人物用各色名号相加,由来久矣,所以被怎么说都可以。这回去厦,这里也有各种谣言,我都不管,专用徐大总统哲学:听其自然。
我十日以前走不成了,因为上月的薪水,至今还没有付给我,说是还得等几天。但无论怎样,我十五日以前总要动身的。我看这是他们的一点小玩艺,无非使我不能早走,在这里白白的等几天。不过这种小巧,恐怕反而失策了:校内大约要有风潮,现正在酝酿,两三日内怕要爆发。这已由挽留运动转为改革学校运动,本已与我不相干,不过我早走,则学生少一刺戟,或者不再举动,但拖下去可不行了。那时一定又有人归罪于我,指为“放火者”,然而也只得“听其自然”,放火者就放火者罢。
这几天全是赴会和饯行,说话和喝酒,大概这样的还有两三天。这种无聊的应酬,真是和生命有仇,即如这封信,就是夜里三点钟写的,因为赴席后回来是十点钟,睡了一觉起来,已是三点了。
那些请吃饭的人,蓄意也种种不同,所以席上的情形,倒也煞是好看。我在这里是许多人觉得讨厌的,但要走了却又都恭维为大人物。中国老例,无论谁,只要死了,挽联上不都说活着的时候多么好,没有了又多么可惜么?于是连白果也称我为“吾师”了,并且对人说道,“我是他的学生呀,感情当然很好的。”他今天还要办酒给我饯行,你想这酒是多么难喝下去。
这里的惰气,是积四五年之久而弥漫的,现在有些学生们想借我的四个月的魔力来打破它,我看不过是一个幻想。
迅。一月六日灯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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