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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——答文学社问

    这试题很难解答。

    因为唐代传奇,是至今还有标本可见的,但现在之所谓六朝小说,我们所依据的只是从《新唐书艺文志》以至清的判定,有许多种,在六朝当时,却并不视为小说。例如等,直至,还属于史部起居注和杂传类里的。那时还相信神仙和鬼神,并不以为虚造,所以所记虽有仙凡和幽明之殊,却都是史的一类。

    况且从晋到隋的书目,现在一种也不存在了,我们已无从知道那时所视为小说的是什么,有怎样的形式和内容。现存的惟一最早的目录只有《隋书经籍志》,修者自谓“远览马史班书,近观王阮志录”,也许尚存的痕迹罢,但所录小说二十五种中,现存的却只有注两种了。此外,则《小说》,,及当时以为隋代已亡的《》,等,还能在唐宋类书里遇见一点遗文。

    单从上述这些材料来看,武断的说起来,则六朝人小说,是没有记叙神仙或鬼怪的,所写的几乎都是人事;文笔是简洁的;材料是笑柄,谈资;但好像很排斥虚构,例如语不实,一说,这书即大损声价云云,就是。

    唐代传奇文可就大两样了:神仙人鬼妖物,都可以随便驱使;文笔是精细,曲折的,至于被崇尚简古者所诟病;所叙的事,也大抵具有首尾和波澜,不止一点断片的谈柄;而且作者往往故意显示着这事迹的虚构,以见他想象的才能了。

    但六朝人也并非不能想象和描写,不过他不用于小说,这类文章,那时也不谓之小说。例如,其实倒和后来的唐代传奇文相近;就是(今仅有辑本),,也可以看作唐人传奇文的祖师的。为之赞,这就是法;的长歌之前,既录,又举之名作结,也令人不能不想到

    至于他们之所以著作,那是无论六朝或唐人,都是有所为的。《隋书经籍志》抄说,以著录小说,比之“询于刍荛”,就是以为虽然小说,也有所为的明证。不过在实际上,这有所为的范围却缩小了。晋人尚清谈,讲标格,常以寥寥数言,立致通显,所以那时的小说,多是记载畸行隽语的一类,其实是借口舌取名位的入门书。唐以诗文取士,但也看社会上的名声,所以士子入京应试,也须豫先干谒名公,呈献诗文,冀其称誉,这诗文叫作“行卷”。诗文既滥,人不欲观,有的就用传奇文,来希图一新耳目,获得特效了,于是那时的传奇文,也就和“敲门砖”很有关系。但自然,只被风气所推,无所为而作者,却也并非没有的。

    五月三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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